公告事項公告: |
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。一、事由:說明「雲林縣二崙鄉都市計畫內公共設施保留地154甲縣道道路用地」相關事項如下: (一)興辦事業概況及展示相關圖籍。 (二)事業計畫之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。 (三)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。 二、時間及地點:110年10月22日下午2時30分整,於二崙鄉公所禮堂(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三樓)。 三、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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